原告胡某从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迁至分宣县,落户在被告处从事农业生产。2008年,原告一家承包了11.33亩土地用于种植,领取了承包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4年7月,江西分宣发电厂冬坑灰场建设项目需征用冬坑组土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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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补偿原则:不让原有的生活水平降低,保障长远生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规定:“要切合实际的做到不降低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牵扯到征...[详情]
一是国家赔偿责任,二是行政处罚责任,三是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详情]